首页 > 发改工作 > 行政审批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巴中市应急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巴中e应急)项目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巴发改审〔2024〕44号

2024-06-14 14:33 来源: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击量: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巴中市应急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巴中e应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的函》(巴市应急函〔2024〕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及2024年第1期“智慧巴中”建设项目审查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中市应急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巴中e应急)项目。

二、项目代码

2405-511900-04-04-842158。

三、项目单位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地点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双重预防管理系统、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综合系统,相关接口开发及集成建设和网络。

六、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七、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0.452万元,其中双重预防机制系统63.47万元、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综合系统75.02万元、数据接口开发及集成6.512万元、云资源费用5.45万元、网络链路1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8.46 吨标准煤(当量值)、22.57 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6.884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该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内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执行。

十、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由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请在下阶段,根据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设施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我委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报大建小和故意漏项等。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导致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需及时并按程序报批概算调整。

(二)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

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三)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达到相应等保要求,在满足相关功能的前提下,使用国产信创设备,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请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推动项目建设,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充分明确自建系统及数据的权属和管理责任,确保网络、平台、数据安全。

附件:巴中市应急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巴中e应急)项目投资概算总表.xls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