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巴河下游城市污水主管网治理及污水泵站扩容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巴住建函〔2024〕1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改造城区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河下游城市污水主管网治理及污水泵站扩容项目。
二、项目代码
2405-511900-04-01-870552。
三、项目单位
巴中市市政和园林管理中心。
四、建设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
五、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南坝污水泵站(改造后泵站提升量15万吨/日),改建南池河至南坝污水处理厂污水DN1200管网8公里、南坝污水处理厂至李家湾闸坝DN1400压力管道3.5公里、杨家坝江湾城至印江州污水DN800管网8公里、麻柳湾至天下城污水DN1200管网4公里、玉堂桥至巴河入河口污水DN1200管网7公里、中坝片区污水DN400—800管网15公里等。
六、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01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9吨标准煤(当量值)、23.97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7.3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二)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三)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四)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文件印发后,《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巴河下游城市污水主管网治理及污水泵站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审〔2024〕18号)文件同步废止。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