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价调整巴州区城区和巴中经开区
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全国居民生活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自2021年4月1日起,已由每立方米1.53元调整为今年的每立方米1.8131元(累计上浮18.5%)。为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根据国家和省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巴中城区(含恩阳、兴文)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等规定,现将拟顺价调整巴州区城区和巴中经开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
合表用户 生活用气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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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
第二阶梯 |
第三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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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价格 |
2.07 |
2.48 |
3.11 |
2.28 |
调整后价格 |
2.28 |
2.73 |
3.42 |
2.51 |
调价金额 |
0.21 |
0.25 |
0.31 |
0.23 |
此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于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信函地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和环境价格科(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00号)
QQ邮箱:354818480@qq.com
联系电话:0827-5265559;15528398360。
特此公告。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